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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

《意见》要求,校服的供应和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鼓励采购单位送检校服,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工商部门将严格依法履行登记职责,确保校服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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