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国务院部委第一部关于“黑名单”管理的部门规章。《办法》共21条,主要规定了立法宗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含义、管辖,列入情形和列入程序,移出情形和移出程序,惩戒措施、异议和救济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