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Y某展览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接下来,专业分局将集中力量开展对广州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亮剑”行动,剑指“李鬼‘拍卖’公司”,目前已锁定了数家可能存在此类违法行为的对象。
拍卖法规定,必须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方可从事拍卖活动。为逃避监管,“李鬼‘拍卖’公司”逐渐衍生出来:他们打着“×投资管理公司”、“×文化传播公司”、“×会展公司”等旗号,假借“委托拍卖”名义,招揽客户征集藏品,通过虚高估价,委托境外拍卖并收取高额拍前服务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这类公司的数量与日俱增,由于此类公司的名称不用“拍卖”二字,且无需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执法人员发现,“李鬼‘拍卖’公司”的运作流程大概如此:首先注册与艺术品相关的公司,搭建网络宣传平台,雇工以电话或者网络方式对外揽客,通过“专家”估值、收取服务费,安排虚假拍卖(一般安排在境外)。对于虚假拍卖的流拍,公司会有冠冕堂皇的回复:“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任何公司都不能担保委托作品会100%成交。”。
自今年8月以来,专业分局陆续收到这类案件的举报、信访共计13件。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为这类公司的实质是“以展览之名,行拍卖之实”,扰乱公众视听,对我市拍卖行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必须予以及时整治。为此,分局成立专案组,于2014年10月下旬开始,集中力量对“李鬼‘拍卖’公司”进行整治,主要做法是通过数字工商统计这类公司的数量,充分发挥分局网络交易监管优势,以网络为抓手,对这类展览公司网站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