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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门槛拦路,“打车难”会否卷土重来

据《新快报》报道,随着北上广深等城市齐齐出台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网约车会否难打”近日成为了公众关注焦点。日前,前往参加网约车立法座谈会的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因为遭遇网约车“打车难”而迟到了一个钟。韩志鹏表示,未来新规正式出台,会刷掉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网约车,很担心又回到打车难时代。

近日,北上广深等十多个城市纷纷出台了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相比“京人京车”“沪籍沪牌”的严苛规定,广州的征求意见稿里没有要求司机必须是本地户口,但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是粤A车牌,且是未满1年的新车,司机也要有广州驾照,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尽管各地网约车管理细则的严苛程度不同,但一个共同点是,这些征求意见稿都在准入门槛上大做文章,对网约车及司机资质提出了很多要求,这就不能不让人感到困惑:网约车和司机的资质与网约车运营中带来的问题,二者之间有明显的因果关系吗?设置严苛的准入门槛,是会有助于网约车的有效监管,还是会带来更多的问题?

公众当然不会反对对网约车进行监管,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监管的出发点是什么,监管手段将如何服务于这一目的,而非背道而驰。事实上,回顾作为上位规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都没有提及司机户籍、学历、驾照归属地,或是网约车车型、车牌归属地等问题,那为何如今各地出台的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要在此基础上增设诸多门槛呢?这些附加条件对于网约车监管的必要性在哪里?

广州的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明确写道:“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既如此,正常的监管逻辑就应该是先列明网约车经营中存在哪些有可能影响运营安全、损害各方权益的问题,然后,再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制定监管细则;否则,一上来就在准入门槛上大做文章,不但逻辑不通,而且难免给人感觉有维护某些行业利益者之嫌。

正如以消费者代表身份参加网约车立法公众座谈会的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所提出的,政府不能通过限制网约车来“救”出租车。韩委员担心未来新规正式出台后,会刷掉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网约车,结果又回到打车难时代。这种担心并非毫无道理,因为即便是出于良善目的的监管,如果其本身不能被有效监督的话,就可能被相关利益者所操纵。有关部门要在出租车和网约车行业之间寻求艰难的平衡,而非以监管之名扼杀网约车的发展。

或许,与制定严苛规章监管网约车的迫切性相比,先搞清楚网约车运营究竟带来了哪些新问题,对症下药制定监管措施,才是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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