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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出租屋长期不登记备案将被罚

大洋网讯又值年初租房高峰期。来穗人员都希望能在广州有个安全稳定的居家场所,出租人也都希望自己的房子能租给让人放心的租客。要做到这些,主动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就是必需的了。但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内多个街道了解到,住宅出租屋登记备案率并不高,有些街道甚至不足两成。据了解,若未及时备案,发生纠纷时,双方合法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

  现象:

  住宅出租屋备案率不高

  日前,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广州全市住宅租赁备案宗数为26.89万宗,比2015年少了3万多宗。“商业用途的出租屋基本上都会备案,但住宅主动备案率不是很高,要督促一下。”天河区猎德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辖区内,租户与租客对于房屋登记备案还不是特别积极。”越秀区梅花村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同样表示。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梅花村街共有出租屋1328栋、7281套,登记来穗人员15764人,但来办理出租屋备案的业主并不多。

  记者走访了海珠区素社街和荔湾区华林街,住宅出租屋备案少的情况同样存在。“2016年,华林街办理的住宅出租屋备案件数为1882件,新增241件,但历年来登记的住宅出租屋数目是9891户。”荔湾区华林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此推算,华林街住宅出租屋备案比例不到20%。

  街道:

  长期不备案将被罚

  “一般情况下,是要求屋主和租客一起到出租屋管理中心来进行备案的,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明。如果屋主有特殊情况不能来办理的话,就需要出示委托书等。”天河区猎德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我们工作人员会定期对辖区内的出租屋进行检查,也会督促他们及时去进行登记备案。”海珠区素社街流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道,“同时,经我们催促,依旧长期不备案的话,相关部门,比如区国土房管局租赁管理所还会依法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等。”

  探因:

  税费缴纳问题较难谈妥

  “每月还要缴税,要是租客自己愿意缴,我可以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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