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记者陈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抽检水果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蛋制品、豆制品共10类食品834批次样品,发现9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被责令下架、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通告,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莆田市华南副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莆田市兴华食品有限公司分装、上海青林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由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同安新景舜弘现代城店销售的芒果干,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8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