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记者 洪雪 编辑 吴洁)自从被曾经的学生和秘书王宇澄举报,81岁的中科院院士王正敏便被卷入了“造假门”。认为王宇澄在互联网上发布多篇文章,使用“三腐院士”、“臭名昭著“等字眼,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王正敏将王宇澄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删除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今天获悉,上海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王澄宇举报王正敏抄袭不侵权;但发布、转载涉及侮辱王正敏的文章侵权,判令王宇澄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在互联网上的侵权文章;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王正敏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驳回王正敏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