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11月23日晚,市交警支队机关科室、城区大队、高速公路大队以及各区镇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以宾馆、饭店、KTV、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周边区域为重点,联合多警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当晚21时许,在深罗高速东升收费站入口执勤的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截停一辆粤S390×1号牌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司机申某涉嫌酒后驾车,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申某酒精含量为117 mg/100ml,随后依法将申某带往医院医院抽血检验。
在讯问过程中,申某对自己醉酒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查,申某系河南省南召县人,现年33岁,在东莞从事灯饰行业。
据申某交代,事发当天中午,他驾驶小轿车由中山港口前往东升和几名朋友吃饭喝酒,直至下午15时30分左右。因担心酒后驾车被查,饭后,他在朋友处休息到晚上20时左右。原以为休息了四、五个小时没事了,于是随便吃了点东西后驾车准备前往古镇,没想到仍被查出醉驾。
11月27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申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正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申某立案侦查。
据统计,在11月23日晚的全市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341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44宗,其中酒后驾驶4宗,醉酒驾驶8宗(包括申某醉驾案)。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吸取申某的教训,不要以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或是多久之前喝的酒来判断是否酒驾或醉驾。由于人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具体的时间与个人酒精摄入量和解酒能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