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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9岁女子给大叔生子后反被索40万青春损失费

市民屈女士向我们报料

十多年前,19岁的她

与一位大她20岁的“大叔”相恋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

这位“大叔”不仅已有家室

两人分手之际

“大叔”竟然还开口索要40万

青!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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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大二十岁

追求遭拒兄妹相称

屈女士告诉记者,2004年,19岁的她,在深圳龙岗打工,认识了时年39岁的苏先生。随后,苏先生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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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拒绝后,苏先生就提出,希望能继续做朋友,并以“兄妹相称”。但在对方的甜蜜攻势下,屈女士最终还是同意了跟苏先生交往。

这个“大叔”有点怪

恋爱后不见家人

2008年,屈女士生下了两人的儿子小权(化名)。可屈女士却发现这位枕边人,行为举止有点奇怪,两人孩子都有了,但却没有见过苏先生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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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了解到苏先生在老家广东陆丰,还有未离婚的妻子,以及两个女儿,屈女士就提出了分手。

自掏腰包60万

结束“被小三”生活

屈女士说,2013年,她实在无法接受自己“被小三”的事实,于是坚决要分手。

令人预料不到的是,这位苏先生竟然提出,分手了要补偿他40万元,包括屈女士生孩子住院的钱、孩子的奶粉钱以及苏先生自己的“青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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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尽快结束这种生活,屈女士凑了60万给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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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儿子

遭到“大叔”百般阻挠

屈女士说,分手后,儿子小权被判给了苏先生。从此之后,她每次想要去探视小权,都会遭到苏先生百般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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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女士还给记者提供了一段她与孩子通话的录音,苏先生在电话中教儿子跟自己的亲生母亲说狠话,每每提及此,屈女士都会落泪。她说,最残忍的莫过于与亲人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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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女性来说

被索赔几十万的补偿费

甚至连探视亲生儿子都千难万难

这种遭遇可以说是相当不幸了

屈女士所说又是否属实呢?

记者随后也找到了涉事另一方的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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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探视

需在视线范围内

当着记者的面,苏先生多次驱赶屈女士。苏先生说,他并没有拒绝屈女士探视孩子,但必须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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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苏先生给记者出示了龙岗法院的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由于孩子已然适应了目前的生活,不宜随意改变学习及生活环境,因此对屈女士要求获得抚养权的主张,不予支持。

确实拿了60万

不是“补偿青春”

苏先生说,与屈女士发生关系的时候,他确实有家室,不过,他否认双方是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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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索要“青春损失费”的说法,苏先生也予以否认。他说,他确实从屈女士手里拿走了60万,不过这个钱,是屈女士委托他制作鱼缸的钱。

事主提出上诉

想要回抚养权

对此,有律师就表示,探望权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拒绝和阻挠对方探视孩子,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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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也了解到,目前屈女士已经与他人结婚,组成了家庭。目前,夫妇二人,也已就小权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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