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郭秋成 正月初八“发发发”,大家都希望有个好意头。惠州市惠东县一名男子却以身试法,用纸巾遮挡车牌招摇过市。结果,因违反《交通法》被交警部门扣12分并处200元罚款。
2月23日是正月初八。当日17时40分许,惠东县交警大队平山中队民警何丁明,在建设路东华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使用纸巾遮挡号牌的小轿车正驶向新平大道方向。因该行为涉嫌违反《交通法》有关规定,何丁明遂示意该车靠边暂停接受检查。经查,其行为已构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依法对违法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惠东交警提醒,遮挡车牌存在较多隐患。一般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未能及时清洗,或者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未来得及修理的情况,不算故意遮挡车牌。而像婚车在号牌处贴上“百年好合”等字样,安装个性化装饰遮挡号牌的字母数字或者用布料、纸、塑料袋等带有违法目的的遮挡车牌行为,都属于故意遮挡车牌。按照交通法规,故意遮挡车牌,驾驶证记12分处罚,同时也将对驾驶人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