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买来二手进口豪车 频繁出故障
车主 佐先生
当时挂出的广告牌写着才行驶了8千公里
销售跟我说是九成新的车
保养很好
而且也没发生过事故
也没提过是一辆召回车
按照当时的市价,这辆二手的进口路虎算是打了个七五折,只需要40万8千元。佐先生本以为自己捡了个便宜,但没想到的是,在接下来的体验中,这车却开得让他胆战心惊
车主 佐先生
例如在行驶过程中
突然没有动力了,两三次
有两次在高速路上
方向盘不可控就打不了了
直接停在马路中间
最惊险的一次发生在2017年1月31日,佐先生当时和太太驾车从外地返回深圳,车突然失控撞向高速路上右边护栏后,巨大的冲击又将车反弹至高速路左侧超车道才最终停下。
车主 佐先生
车就直接冲向右边的护栏
(系统)没有任何的报警和提示
车主:高价买来竟然是“召回”车
事后,佐先生经过一番搜查,竟然意外地发现,早在2015年3月,这款车就因变速器存在问题,而被路虎中国发文召回。而他这次购买的这台二手路虎,正是属于召回的范围。
车主佐先生说,当时车行告诉他车有九成新,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他才购买的,如果知道是召回车,他肯定不会选择。
去年10月,佐先生将车送到路虎中国在深圳指定的4S店,并对变速箱进行免费的系统升级。与此同时,他也向二手车商进行投诉,要求对方即日起不再销售已被列入召回范围的汽车,并全额退回购车款。
车商回应:协议签订“视为知情”
针对佐先生的诉求,二手车商则反驳,称他们在销售该车时对“召回”一事并不知情。而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也明确约定了消费者在购车前,必须对车辆的所有状况进行确认。
换句话说,不管买家知不知道,协议一旦签名确认,即视为知情。
消委会:二手车商也不能完全免责
通过案例分析,深圳市消委会表示,类似佐先生的情况,二手车商也不可能完全免责。
深圳市消委会投诉咨询部副部长 魏兴
首先二手车商既然销售这个汽车
应该对汽车的总体性能有个把控
而且经营者有义务
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完整信息
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经营者跟消费者签订的
这种所谓免责条款
其实也是一种格式合同条款
对消费者并不非常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