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璇 通讯员濮宣?废旧轮胎、生活垃圾、废塑料……走私团伙将废弃的“洋垃圾”走私入境,在国内销售牟利,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生态环境。南都记者10日从黄埔海关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4月9日,黄埔海关在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行动中,共打掉11个涉嫌走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先后查获走私废塑料、废轮胎、废钢铁及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约600余吨,初步查证涉案固体废物约3.9万吨。
据了解,“洋垃圾”是一个俗称,实际上专业用语是指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
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黄埔海关自2018年3月至12月底,将组织开展关区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行动。
黄埔海关缉私局副局长李文龙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突出走私重点废物的打击,主要是我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列名的废物,特别是从2017年12月31日起新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的4类24种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以及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等。
渠道方面,主要打击以伪报、瞒报品名、夹藏等方式实施的一般贸易渠道;以及通过海上偷运走私进境的小码头等非设关地渠道。
打击的重点区域主要是“洋垃圾”流入的重点集散地、关区内固体废物加工企业所在区域和从香港等源头地经海上的小码头等非设关地区域。
工作人员展示查获的洋垃圾。吴璇/摄
案例一
一般贸易货运渠道伪报品名走私进境
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向黄埔老港海关申报进口再生尼龙胶(无监管条件)115.2吨,经专业鉴定,实际到货为己内酰胺(俗称“PA6”)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经查,该嫌疑人曾于2017年5月将此批固体废物在梧州口岸申报进口,因被鉴别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被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退运处理,并于2018年1月4日退运至香港。
后陈某某通过更换货柜、重新制作报关单证等手段,于2018年1月12日将该批货物运至我关黄埔老港口岸,再次企图通过伪报品名走私进口,被海关现场查获。
案例二
水上非设关地偷运走私进境
去年11月,黄埔海关水上渠道先后查获两起偷运走私进境固体废物案。一起为偷运走私废轮胎案,在东莞沙角口水域查获1艘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将从香港偷运进境的18条大型工程车用废轮胎捆绑于船舷两侧,伪装成正常的防碰撞轮胎,企图走私进口贩卖,该18条废轮胎共重7.78吨,被商检部门鉴定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另一起为偷运走私生活垃圾案,在东莞麻涌漳澎对开水域,对一艘申报空船进境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行突击检查时,在货舱内查获涉嫌走私进口固体废物51.89吨,其中有生活垃圾、泥渣等混杂物约17.2吨,经商检部门鉴定,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案例三
倒卖许可证方式走私进口
3月28日,黄埔海关根据情报线索查获天津某公司涉嫌利用他人许可证件走私进口废塑料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扣押涉嫌走私进境废塑料约18.44吨。经查,该公司老板闵某负责在境外组织废塑料货源,利用他人许可证委托通关团伙在黄埔沙田、广州顺德等口岸进口后,在国内销售牟利。经初步统计,该公司2015年至2017年间共进口各种废塑料约1.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