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还不知道,
最近交警又出了新操作,
用的工具竟然是:
朋!友!圈!
对此,达州交警一大队还解释:这种方式只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首次轻微违法;违法当事人须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违法当事人可自愿选择罚款处罚或在朋友圈集赞。(PS:不罚款不等于没处罚,而是依法处以“警告”的处罚)
而在广州番禺,
上个月就有类似操作了……
3月份,一张行人在番禺广场路段闯红灯被抓,罚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的图片在网络上流传。番禺区交警部门表示确有此事,对行人闯红灯进行的监控摄像头抓拍已于3月13日开始试运行。
番禺交警表示,以往抓到行人闯红灯只是进行警告教育,让他现场和交警一同“指挥”交通,但后来从区城市管理运行指挥中心拿到了一个交通安全宣传片,觉得还不错,于是开始试行让违反法规的行人观看该片。
此外,如果被罚者赶时间的话,也可以选择发朋友圈:阐述说明自己是违反交规被罚的,并且集齐20个赞,就可以放行。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
交警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违法违规之后,交警对车主进行行政处罚,其中包括警告,违法车往自己朋友圈发自己交通违法信息,通过点赞的方式获取教育处罚。
这种处罚方式是一种创新,本意是车主受到教育,同时车主朋友圈的朋友看到之后也受到教育,让大家遵守交通法规本意在此。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麦冬致:
根据《道路交通法安全法》的规定,违法的行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选择罚款或处以警告。这种发朋友圈的处罚方式属于法律行政裁量权的范围之内,属于交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决定用哪一种处罚的措施(警告或罚款)。
我认为这适合初犯者使用,如果二次再出现类似问题的人,就不应用这样的方式去进行处理。如果再犯再朋友圈,就意味着这种处罚方式没有真正约束到大家。
不敢想象如果自己发这样的朋友圈,
底下亲友的评论会是怎样……